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5 04:32:00 解决时间:2018-03-23 20:52

满意答案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共4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50人。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我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50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100珠海市第一职业学校(50)旅游服务与管理中山三乡镇理工学校(50)旅游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应用电子技术50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原名:番禺区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录取专业为我校三二分段对接的试点专业,并在该专业就读;

2.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第十三条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招生专业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局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要求取得维修电工证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要求取得汽车维修工或汽车维修电工证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要求取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局域网管理模块(windows2000server平台)网络管理员证书,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取得餐厅服务员或茶艺师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第十四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第十五条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十六条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七条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的第四学期末依据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按200分进行折算,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不含选修)权重1:1,或科目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中职学校制定。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分(附加分包含:综合表现(高不超过5分)和技能竞赛获奖情况(高不超过5分,校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不含校级))。满分21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2比例进行预录。中职学校不再组织选拔考试,该成绩直接作为专业理论考核成绩。

第十八条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在我校校内或中职学校进行考核,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

第二十条我校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我校按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比例计算总分,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满分15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年继续在所在中职学校学习并以与高职相衔接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二条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1.2013年4月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招生章程。

2.2013年5月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方案。

3.2013年5月前,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1.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推荐方案应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和公示。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应在中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校考核程序。

4.2013年5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转段考生由中职学校领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我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网填报材料并等待审核(网址http://121.33.253.219/32zs),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

5.2013年5月17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①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②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尚未考取技能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保证书》);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④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⑤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一份);

⑥其他相关证明(如附加分申报)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6.2013年5月24日前,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专人寄或送到我院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7.2013年6月1日前,我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9.2013年6月中旬,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

10.2013年7月中旬,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11.2013年12月-2014年4月,根据省时间安排,组织学生高考报名和高考体检。各中职学校负责组织通过转段考核学生高考报名工作,于2014年高考报名期间在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申领高考考生号,派发给学生并参加高考报名。同时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或到有体检资质(三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正式报名信息表和体检结果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交到我校招生办。

12.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提供我校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考试院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中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转段方案及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中职学校以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中职学校根据对口专业制定第四学期末预录取方案。中职学校的转段方案、每学期成绩预录取成绩、加分证明材料,必须按学期分阶段交我校招生办备案存档。

第二十九条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一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十二条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院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院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三十五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20-34874595

电子邮箱:luowj@***.cn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874086、84742345

传真:020-34878469

电子邮箱:pyp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121.33.253.219/32zs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 2018-03-23 20:52

类似问题答案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其他相关证明(如附加分申报)材料;
⑥其他相关证明(如附加分申报)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三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第十一条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共4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我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50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100珠海市第一职业学校(50)旅游服务与管理中山三乡镇理工学校(50)旅游(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4874086、84742345传真:020-34878469电子邮箱:pypzsb@.c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121.33.253.219/32zs(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月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招生章程
1.2013年4月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录取专业为我校三二分段对接的试点专业,并在该专业就读;2.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正式学籍中职学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20-34874595电子邮箱:luowj@.cn(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我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第二十二条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1.2013年4月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招生章程。2.2013年5月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方案。3.2013年5月前,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1.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推荐方案应面向全校师生征(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