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表演、音乐学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3—5人)现场评议打分。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后得分。
3、舞蹈表演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打分,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4、美术类按省考要求执行。
2013年贵州大学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省内各专业评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