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确认为国防生资格的考生,由选培办、高校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
2.签订协议的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3.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仍可以申请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4.国防生在校期间,将发放用于训练的军装和被装。
5.国防生在校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后按协议分配到军队工作。见习期满后,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国防生毕业后到部队担任军官,其工资、住房等待遇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军校生相同。
2013年贵州大学国防生国防生的签约及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