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
1.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均预收学费8000~10000元/学年;
2.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9000~10000元/学年。
注:学费终以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注:所有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2.报考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者,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考生均可报名。
3.报名要求及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交纳专业考试费、填写表格、领取专业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办理。
5.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通过查询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科目声乐或器乐声乐或器乐作品一首(3分钟)(面试)音乐表演专业科目声乐或器乐1.声乐或器乐作品一首(3分钟)(面试)2.音域测试(声乐专业)、技术性练习曲(器乐专业)(面试)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科目舞蹈(成品舞)民族舞或古典舞或现代舞(自备音乐、3分钟)(面试)基础科目基本功软开度、技术技巧展示
注: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所有考试科目均全程录像,回校由学院专家组集体评分,去掉高分和底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终成绩。
(六)201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音乐学普通本科130人
2.音乐表演普通本科20人
3.舞蹈学普通本科70人
注:①音乐表演只面向江西、江苏、湖南、山东、河北五个省招;
②各专业招生计划终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七)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八)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湖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招生。
注: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