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
1.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专业预收学费为7200-10000元/学年。
2、动画、工业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7500-10000元/学年。
3.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8600-10000元/学年。
以上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除外)。
(2)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动画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
(4)外省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不招收理工科类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
考生一律在专业考试前两天到本省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广东省考生请于2013年1月15日零点至2月4日零点登陆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13年广东艺术校考)预报名,并于2013年2月19、20日前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请考生务必网上预报名,现场不接受补报。
4.报名所需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各省考点报名时提出的其他要求。
5.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美术学 普通本科 80人
2.绘画 普通本科 60人
3.绘画(商业插画) 普通本科 30人
4.环境设计 普通本科 116人
5.视觉传达设计 普通本科 60人
6.动画 普通本科 60人
7.产品设计 普通本科 50人
8.工业设计 普通本科 30人
9.服装与服饰设计 普通本科 23人
10.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普通本科22人
合计 普通本科 531人
(注:①工业设计专业只面向广西招生;②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范围:
面向江苏、福建、陕西、甘肃、山西、河北、山东、贵州、广东、江西、安徽、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招生。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等九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考试科目设置为:速写(100分)、面试(100分)。该专业在艺术类专业中单独划线。
3、特别说明:广西考生凡是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或方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除外)则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校考时间2013年1月27日,校考地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工业设计专业只面向广西招生。
(八)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专业志愿,美术类、设计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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