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本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二)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者,须通过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核,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对于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对于经我校测试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