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中职校须按2013年度本校重点建设专业应届初中起点全日制毕业生总数10%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较好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
1.获国家、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2.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者;
3.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4.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及自治区“文明风采”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须按我校招生专业所对口的中职专业,对考生的名次进行整体排序(如,我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其对口招生的中职专业为烹饪、西餐烹饪、中餐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茶叶生产与加工等,若某中职校开设有以上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在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时,需对该批考生进行整体的名次排序)。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校长实名推荐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