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为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对口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招生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