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对各地高招办无论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
2.进档考生依据各地高招办制定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由我院划定若干个分数段(每段相差为3~5分)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在同一分数段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分考生的专业,即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第6专业志愿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以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3.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接近的缺额专业。调剂专业录取后,仍然不能完生计划时,可以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或按照各省相关政策直接复征(或降分)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属子女等。
5.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我院按照“文化分+艺术分”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录取与安排专业的办法与普通类考生一样。
2013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招生进档考生的录取与安排专业的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