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二)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并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
(三)自动放弃
参加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我院对口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我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六)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八)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名列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013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