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确认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月10日~4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
1.网上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4月15日,直接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还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的快速通道进入联合测试网站报名。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为方便安排考场,请务必在4月15日前打印《2013年对口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免试生资格审查
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
3.确认报名
网上申请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前到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手续,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2013年对口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④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一)测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14: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
(三)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将在南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三地四校设置考点,考生需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中职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中职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中职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中职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中职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中职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三)成绩查询
2013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查询本人的成绩。
(四)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之一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中职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在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附近3年成绩单)。
(3)具有中职学历的退役士兵。
(一)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各个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二)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在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自动放弃
参加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预录取的院校,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各校对口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各院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在5月10日前,各院校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重要提示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中职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考生申请参加高职院校的中职对口招生测试,被正式备案录取后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11时
4月20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
4月27日成绩查询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
4月29日--5月5日公示预录名单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5月1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5月20日前寄录取通知书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9月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2013 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报名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