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高中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
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
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所院校志愿和六所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各个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院校或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院校或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院校或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二)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并在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自动放弃
参加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
格申请表》传真至预录取的院校,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各校单独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各院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在5月10日前,各院校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重要提示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考生申请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测试,被正式备案录取后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八、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注意事项
3月10--4月15日申请报名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
4月19日--20日现场确认考生交验材料,领准考证,4月19日上午8时—20日上午11时
4月20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
4月27日成绩查询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
4月29日--5月5日公示预录名单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5月1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各院校招生信息网
5月20日前寄录取通知书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9月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九、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地址电话网址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明阳工业区0771-4212461http://www.***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0771-3821226http://www.***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28号0772-3156666http://www.***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0771-3243821http://zs.***.cn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长堽路99号0771-2085228http://www.***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0773-3690077http://www.***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0771-5620221http://www.***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0771-3834473http://www.***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市和平路139号0772—3698198http://www.***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市君武路168号0772—2725133http://www.***
-10-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0771—3241618http://www.***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0771-3249851http://www.***.cn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0771-3829762http://www.***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0771—3217882http://www.***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鹏飞路15号0771-3151595http://www.***
(6)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2013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