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所院校志愿和六所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各个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院校或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院校或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院校或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2013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