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高考分数达到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外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我校确定的低投档分数线并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好是A志愿),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1)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本科广告学(广告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专业考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3)对报考中外合作培训项目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
(4)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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