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类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各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艺术单科成绩);服装与服饰专业加面试由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绘画成绩(满分100分)组成,按7:3权重计算艺术单考成绩(公式为:面试成绩*0.7+绘画成绩*0.3)。
(2)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3)成绩通知:专业考试合格者,4月15号前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4月初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通知我校0773-2290400)
201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