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每年11月份评发奖助学金项目:(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4)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6)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12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300元/年、人。
3、学校每学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201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五年制招生学生资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