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鉴定对象】面向医药行业特有工种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培训、鉴定内容】鉴定工种有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中药制剂工、中药检验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化妆品配制员、医疗器械购销员、医疗器械质管员等。
【证书颁发】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涉药单位在聘用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等级指导工资和技能津贴。
2013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国家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