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如某一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有权减少该专业招生计划。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累计总分排名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考生需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迟到超过15分者视为放弃考试,不予进入考场;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自主招生网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终解释权归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2013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