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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面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2013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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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

1.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两个专业安排在我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的普通类本科计划同一批次录取,工艺美术(师范)专业安排在我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的艺术类本科零批次录取。

2.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详见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

4.中职定向师资班新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绝签订定向协议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 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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