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全国或省级中职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得奖的报考普通专业试点的考生,学院制定相应的优录办法,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奖励,附加分奖励高不得超过20分。具体分值如下:
国家二等奖以上加20分,国家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加15分,省级二等奖加12分,省级三等奖加10分。
2、体育特长生的特长项目限: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其中足球项目只招男生。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特长项目相关证书初审,进行认定或测试(测试时需自带运动服装备),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来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具体分值如下:
(1)高中阶段或近三年获省级体育竞赛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8分、16分);
(2)高中阶段或近三年获市级体育竞赛前三名(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5分、13分、11分)。
(3)具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证书或经测试后具备相应水平者给予20分加分。
3、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按获奖证书上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同时在综合文化考试时查验获奖证书原件。
4、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附加分项目累计多不超过20分。
2013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附加分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