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