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进档先后顺序,以我校招生计划数前80%为我校必录生,我校原则上不退档。录取过程中,尽可能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分配的考生按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对于专业不服从分配的必录生,采取先录取到全校专业,录取完后再与考生协商调配专业。
第十二条 男女生性别比例要求:我校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广州市统一的中考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市招办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校园网http://www.***.cn查询。
2013年番禺职校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