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在我院具有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阜南、临泉、颍上属于连片特困地区,凡具有以上三个县的户籍学生可认定为受资助对象,二年级学生按照农村(含县镇)户籍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15%的比例认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调整为在我院具有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3年阜阳技师学院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