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初审: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加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初审: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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