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和加分计算总分;中职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和加分计算总分。加分以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根据生源情况对不同类别和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8.录取工作完成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9.如果考生同时兼报中职推免,并被高职提前单招录取的,将不参加中职推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