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者,应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院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在本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可加20分。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加分和免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