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工作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和评价,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参加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一导师单位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和体检),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范围由联合培养工作组研究确定,专业课命题工作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安排。合格后按照第一主管导师所在单位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复旦大学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汇总后分别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录取。
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