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评审或复试(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若对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向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及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导师不得招收自己的直系亲属为学生。
研究所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成立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所所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办公室主任及研究生管理老师为组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组的组成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备案。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成员进行增减更换。所有参与审核的专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在参与资料评审前,都经过有关招生纪律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为提高工作效率,研究所拟组成(1)病原生物学(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二个学科的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至少不少于5人。每个评审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负责协调该组的工作;设秘书一名,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安排材料审核、复试以及相关材料准备。
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