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
我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退费金额,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国家政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具备者,学院免费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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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新港通关技工学校收、退费等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