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并在志愿相应批次中填写报考学校和专业名称。
2.政审、面试和体检:高考结束后,考生应参加由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国防生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3.录取:国防生的录取与军事、公安院校同批次进行,属提前单独录取。
4.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校后,统一进行复审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和身体状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区干部部批准后,签订《国防生协议书》;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国防生招生招收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