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延安路校区,中心大楼358-5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
②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带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n/);
③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红章的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的红章,决议复印件应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⑤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模板在附件中下载);
⑧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研招办换发加盖公章的正式准考证。无论考生是否录取,报考材料一概不退回。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013年东华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现场资格审查和换取盖章准考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