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请。
来华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入学申请材料,材料各提供2份:
1)《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下载地址:http://oice.***.cn/index.php/wrapper/download.html
2)经公证的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7)护照复印件。
注:(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录取及通知。
我校经审核后,向合格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持护照、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文件来华。按我校所有关入学规定,按时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吉林省政府长白山奖学金申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