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学校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该学校推荐资格二年。
5.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6.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