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名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NormalUniversity,学校国际代码:14389。
第二条办学地址:(人南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白果林校区)成都市青羊区百寿路4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同时,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按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2013年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