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证书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6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210分);证书成绩占总成绩的10%(30分)。特长生(限文艺、体育和科技特长生)经专项测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在总分成绩之上可额外加20到30分。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录取。
2013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