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学院概况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部分)学院概况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1 12:49

满意答案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395(国标) 1133(北京)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5.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第一院区)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第二院区)

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第三院区)

6.学院简介: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2012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等职业学院,由原北京卫生学校、北京护士学校和北京市中医学校合并组建。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由北京市卫生局举办,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开设护理、药学、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6个专业。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传承了原北京卫生学校、北京护士学校和北京市中医学校的优良文化传统,与北京市医药卫生行业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了北京市医学教育资源优势,成为北京市培养医药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基地。

  ??????????? 2017-05-21 12:49

类似问题答案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学院代码:14395(国标)1133(北京)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5.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第一院区)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第二院区)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第三院区)6.学院简介: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2012年经北京市人民政(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报名条件
三、报名条件:1、参加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2、大兴、密云、门头沟、海淀、朝阳区县农村户籍的考生;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4、会考科目及成绩等级达到我校对考生提出的要求。(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定向班招生
第八条定向班招生一、培养目标:“医学检验技术与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定向班”为北京地区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较高医学检验与医学影像职业素养和较强职业技能的实用技能型人才。二、培养模式:趋向医学检验技术与医学影像技术三年制专科人才。在“三个一”即一年基础课程、一年临床课程、一年临床实习的基础(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第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录取规则
第五条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其它情况
第七条其它情况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2.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章程制定原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招附则
第九条附则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2.本章程由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咨询网址:咨询电话:第一院区:63209026、63209027;第二院区:69524188、69548394;第三院区:60527431。(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