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设点举行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可兼报的专业为:(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可相互兼报;(2)、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可相互兼报;(3)、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可相互兼报;(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可相互兼报;(5)、河北、福建等省报考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艺术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
2013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学校哪些专业可以兼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