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舞蹈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l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l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