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A、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
B、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
?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
?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免试香港学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