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人文科学和基础理科实验班、及国际班之外的所有招生专业。学校将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专业。
2.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或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
3.我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均为非免费教育师范生。
4.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特长生统考且合格。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