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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农学院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2013年北京农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8 19:50: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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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监审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 2017-05-1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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