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 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2. 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 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4. 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2013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环境设计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