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学位条例”和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章制度;
3、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人员)以上职称者;
4、身体健康,教授58岁以下(含58岁),副教授56岁以下(含56岁);
5、具有教师证的专职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6、必须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或课题,有充足的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和较深的学术造诣。科研经费需有能够反映目前承担课题经费情况的科研课题批复文件或合同等,并需经科研处在申请书相应位置签字签章方为有效。
2013年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新增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