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综合考试的拟录取名单分别报请第一导师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名单,并由北京理工大学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
2.对通过综合考试并同意接收为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于2013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当年9月统一入学。
3.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⒈第一导师为北京理工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一导师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博士研究生学制按照该院规定执行。经两单位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转为硕士生培养或退学。
⒉录取后考生待遇:此项目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委培生除外),享受国家公费生待遇;住宿、图书馆等服务设施,与本校其他博士生相同;就业与其他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一样。
⒊本招生简章由两家联合成立的招生工作小组共同发布,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
电子邮箱:qinyanchao@***.cn
联系人:秦彦超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6号北京2010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62046230或010-61935350
传真:010-62046230
电子邮箱:wyn0538_cn@***
联系人:王育宁
2013年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学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