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3.按照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江苏省考生仅能参加我校在江苏考点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古考生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
(二)报名方式
1.考点:我校分别在北京、黑龙江、辽宁、安徽、湖南、江苏、山东设立考点。
2.报名时间
1)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我校在北京考点将分别组织两次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参加其中一次或两次考试。北京考点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23日,考生可选报其中一次或两次考试;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7日至2013年2月17日,考生只可报第二次考试。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goto.***.cn)进行网上报名,一经确认,考生务必按我校具体要求和本人参加考试次数,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于当次考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月25日至26日。
参加第二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月19日至20日。
2)黑龙江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考生需在2013年1月13日至14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3)辽宁考点: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考生需在2013年1月21日至22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4)安徽考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考生需在2013年1月25日至26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5)湖南考点:长沙师范学校(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考生需在2013年1月25日至26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6)江苏考点: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考生需在2013年1月27日至28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7)山东考点: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考生需在2013年3月1日至2日报名,并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2.考生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考点的考试(除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外),北京考点可参加其中一次或者两次考试,多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取其高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三)报名材料
北京考点: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发放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省考合格证(或准考证)及其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的考生报名。
2.网上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并在表格相应位置粘贴裁剪好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类专业省考合格证(或准考证)复印件。
3.与第2条中报名表上的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必须是三个月以内本人彩色近照)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考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
京外考点:
考生无需网报,携带本人身份证、2013年艺术类专业省考合格证(或准考证)、1寸三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初试费和复试费共180元至考点直接现场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校审验合格后,考生在身份确认现场领取《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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