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2、3月31日上午9:30—12:00对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着重考查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初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人数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3、考生的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和中职生中职阶段的第二和第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占总分的5%;满分50分。初试成绩占总分的40%,折算后的满分为400分。复试成绩占总分的45%,满分450分。考生的获奖,取得的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合计占总分的10%,满分100分。合计折算后的总成绩满分1000分。
4、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评定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对肢体残疾较重的考生,工科专业一般不予考虑录取。
6、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成绩突出者等有特长的考生。
7、退役军人报考我院的自主招生,在初试时按卷面分值加分15分。
8、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报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2013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