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二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考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上网公布(第二学位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发出,开学报到时间请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注:1.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档案均转入我校;其它类别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及户口。
2.未获第一学位的学生不得录取为二学位生。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6月底前提交原所学专业的学位证书传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fax:),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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