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录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1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自主招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他考生依据其考核测试的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专业排序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愿,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专业,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4.考生总成绩由考核成绩+自主招生加分的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加分项目有: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5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10、8、5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篮球、乒乓球、田径(短跑)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并合格的可加15分;
(5)加分说明。以上加分内容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或当地市教育局开具的证明;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厅。
5.免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复转军人可以凭退伍证书免试;
(2)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职高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可以免试;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7.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2013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