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在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类别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为1:1.3,第四批为1:1.4,第五批为1:1.5,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根据我省综合分统一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
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美术和音乐类)采用综合分投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