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3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3年4月10日~15日;录取结果于2013年4月2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13年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